01
前言
现行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包装上必须印有营养成分表,其中还规定企业获得营养成分含量的方法有两种:
其一为直接测定,企业可自行开展营养成分的分析检测,也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完成;
其二为间接计算,对于采用计算法的,企业负责计算数值的准确性。
而通则中还明确要求“营养标签的标示应当真实、客观,不得虚假”。
以下是营养标签中的一些常见错误。
01
营养成分含量误差
事件简介:
陈某购买了价值元的“XX牌”核桃仁,核桃仁中脂肪含量标注24.2g/g,后对照《中国食物成分表》经实际检查监测得知实际的脂肪含量为40g/g。
该标注的误差超过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关于食品中脂肪含量标注误差不得高于%的规定;上述问题属于标签瑕疵。
相关规定:
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应符合下表:
02
NRV%修约错误
事件简介:
日前,李先生家人在超市购买了几盒“XX”维生素饮料,从事食品行业多年的李先生一看饮料的营养成分表,便觉得不对劲。
查阅国家相关法规后,李先生认定“XX”营养素参考值(NRV)标注存在严重错误,违反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法规。
相关规定:
使用方式为营养成分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数;指定NRV%的修约间隔为1,如1%、5%、16%等。
03
修约间隔错误
事件简介:
年1月25日食药监接到投诉举报信,投诉XX枣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酸枣汁营养成分表标注不合格(脂肪含量0界限修约错误)。
食品药品监察大队现场发现与投诉人所投诉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罚款元。
相关规定:
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成分的名称和顺序、标示单位、修约间隔、“0”界限值应符合能量和营养成分名称、顺序、表达单位、修约间隔和“0”界限值表的规定。
04
1+4未醒目处理
未醒目处理
醒目处理
相关规定:
核心营养素应采取适当形式使其醒目。
推荐几种方式:
1、增大字号
2、改变字体(如斜体、加粗、加黑)
3、改变颜色(字体或背景颜色)
4、改变对齐方式等。
05
营养成分排序错误
错误案例
相关规定:
营养成分的排序必须严格按照中顺序,1+4的顺序为(从上往下):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
采用横排格式的时候,排序方法有两种:
从左到右然后从上到下、从上到下然后从左到右。
06
单位使用错误
错误案例
相关规定:
GB-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是营养成分含量单位选择和使用的依据。
最常见的是能量的单位kJ,按照的规定,k为千倍kilo的简写,为小写的k,J为能量的单位“焦耳”的符号,为大写J。有部分营养标签的写法是KJ、Kj,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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