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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徐秉周
品牌是任何一家企业都需要考虑的问题,而品牌价值的积累则是任何想要长期发展的企业都需要学习的问题。
让我们以以终为始的方式,通过一个案例,从品牌价值积累的角度,来找到产品外包装的正确打开方式。
案例来源:()最高法民申号。
原告甲公司成立于年4月5日,于年5月11日申请了名为“包装罐(漾濞核桃乳)”的外观专利,并与年8月8日获得授权并予以公告,专利号为ZL30165826.5,其核桃乳产品于年10月开始上市销售。甲公司于年1月10日起诉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核桃乳产品侵犯了上述外观专利。
乙公司成立于年12月16日,为被诉侵权产品的出品商;丙公司成立于年1月24日,为被诉侵权产品的生产商。
双方当事人生产核桃饮料产品的厂址均在**州漾濞县区域内。
该专利的简要说明载明:该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是用于装核桃乳,其设计要点在于产品外形及产品中图案的设计组合,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为主视图,请求保护的外观包含有色彩。专利信息如下图:
我们今天不讨论如何确定侵权以及是否侵权的问题。侵权侵权,侵犯的是权利,如何正确地设计我们的权利,并且让我们的权利能够得到保护,是今天想要讨论的内容。
我们先来看一下甲公司的外观专利中产品外包装的主示图和左示图:
我们可以看到,产品外包装的主视图有突出的“漾濞核桃”及拼音字样,下部有多个核桃的图形。另外一面,由“漾宝”商标、农运会会徽及吉祥物以及绿色食品标志和生产许可证标志以及多个核桃图形共同构成。
从这个外包装来看,能让消费者留下印象的是“漾濞核桃”这四个字。特别是对于并不知道漾濞是个地名的消费者来说,漾濞这两个字并不常见,是个奇怪的组合,容易留下印象。
但是,经过查询可以知道,“漾濞核桃”已经由漾濞核桃产业协会申请了注册商标,商标信息参见下图。
使用甲公司的公司名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检索到的商标申请情况如下:
其中,“漾宝一路向西”以及“漾宝一路向西漾濞核桃”均未成功申请,仅“漾宝”商标申请成功。从“漾宝”商标来看,其拼音有设计的成份并且由于字符数量,为商标的主体部份,汉字“漾宝”相对弱化。
我们再看用百度找到的产品外包装。第一个图形中“核桃乳”非常突出,第二个图形和第三个图形中,“漾濞核桃乳”为主体部份,成为消费者最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