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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李栋)11月17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称共组织抽检方便食品、炒货食品等批次样品,其中三批次样品被检出不符合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其中,标称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分装的琥珀核桃仁,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61g/g,超出国家标准值规定为≤0.50g/g。北京另一食品企业生产的牛筋面,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经检测实测值为2.6×CFU/g,2.0×CFU/g,3.0×CFU/g,2.4×CFU/g,2.4×CFU/g,超出国家标准规定。
而标称北京黄龙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猕猴桃脯,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为0.g/kg,超出国家标准值规定的0.5g/kg;此外,该批次产品还检出了国家禁止在果脯产品中使用的着色剂亮蓝。
北京市食药监方面表示,针对此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