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申请助学贷款时须出具家庭情况证明
[导读]吉林省大学生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和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簿)以及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文件。
10月7日,吉林省内各大高校的大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9月24日,在长春理工大学了解到,国家助学贷款在申请和还款时有很多注意事项。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毕业后还款时要注意偿还贷款利息。
到民*部门开家庭情况证明
目前,很多大学生因家庭贫困,在校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如今,吉林省各大高校的大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展开,一部分大学生在为如何一次性办完申请国家贷款的事项而头痛。
24日,来到了长春理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办理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事宜。资助中心老师介绍,目前,学校审查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格,由银行负责最终审批。
大学生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和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簿)以及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反映的是个人信息,民*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文件会影响审核结果。